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徐州企业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在进行企业拆迁补偿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它和房屋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做好相关的区分。那么,徐州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徐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一、徐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徐州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三、徐州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四、徐州市拆迁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五、徐州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2、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关于徐州企业拆迁补偿的标准,房屋的补偿,是要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的,对于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主要是包括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这几种。另外,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由各个省市进行制定,这个是有相关区别的。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名称被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才可以申请设立;商号是在企业成立之后,由企业在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基础上创设,并在营业活动中使用而产生,三者产生的时间顺序是企业名称、企业、商号。2、在权利属性上,企业名称为人格权,不得转让;商...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现在社会高度发展,经济繁荣,许许多多有能力有理想的年轻人,凭自己的努力开起了公司。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那如果需要变更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一、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市商务局: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1、存续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群可能对于公司法人的相关事宜并不是很清楚,只认为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话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甚至在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下来,殊不知担任公司法人可并不是一件轻松地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风险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
    因为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裁员,但公司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有哪些中小企业在保护自身经营发展时会采用融资手段,那么此时需要加强自身与债权人之间的联系和信任就必须请第三方作为担保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有很多,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案例一 北京A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户外用品为主的国内知名户外运动用品厂商,成立于1999年初,注册...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通过证券、现金或者是证券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进行股权收购等等。下文中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的材料,包括一些保密性要求、收购非上市公司的流程等等,希望可以帮得上您。 一、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达到一条即触发): (一)购买、出售的资...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