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的,此时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都是规定了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才能顺利的离婚,拿到离婚证。那您知道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 离婚诉讼立案时要注意什么

离婚诉讼立案时需注意的事项有: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诉状;

(2) 结婚证书;

(3) 身份证;

(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综上,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了吧。相比之下,起诉离婚的程序肯定是要比协议离婚的程序要复杂一些的,其中要更多的花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要想获得离婚判决的话,则就需要提供证据夫妻之前确已感情破裂。


·被受胁迫结婚还有法律效力吗
    被受胁迫结婚还有法律效力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撤销婚姻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登记后,则婚姻自始无效。二、胁迫婚姻谁可以申请撤销有...


·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少
    离婚纠纷一般都是由于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所导致的,其中抚养权纠纷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抚养权纠纷涉及到的就是对方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后续出现抚养费不足问题的话,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长呢? 抚养费的追讨属于民事案件,它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一、如另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不支付抚养费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


·如果要强制探视子女可以吗?
    子女一般都是父母的重心,当父母分开之后孩子归属于一方,另一方有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这一方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允许,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关于强制探视子女的一些情况吧。 一、对强制探视的规定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


·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无论孩子跟着哪一方,对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对方明明有能力但是就是拒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但是如果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问题,尤其四房屋的分割的问题更为复杂,要看是否是捆钱财产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2、《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