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起诉程序是什么?一、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
律师费标准,根据当地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以及和律师协商为准。相关规定如下: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欠债不还起诉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4、 开庭审理: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证人出庭作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是欠债不还起诉律师费标准要多少,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的解答。欠债不还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委托律师的费用是根据债务数额不同而按照不同比例收取的,最低是50元。在这里提醒借款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求对方写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如果对方未能在还款期限内还款,就可以拿着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此时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那么您知道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具体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追讨欠款的办法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这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在生活中因为债务纠纷而导致导致了导致官司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掌握一些讨要欠款的途径可以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接下来我们将在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和解法 协商...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虽然说在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着偿还的义务。理论上来说也应该是这样,但是具体到实际审判的过程当中,有些情况下可能在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上,就会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一、新婚姻法债务有失公平体现在哪里? 法律特别是修改后《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为...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债券是很多公司用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由于公司债券比一般的债券的利率要高,因此很多人民都会选择购买公司债券。所以,发放债券能够最快的吸收到社会资金进行投资。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就对发放债券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1、符合条件...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借五万块钱的借条可写也可不写,具体是否需要书写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若是要写,需要在借条之中包含以下的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


·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这两个名词既然会被放到一起,说明二者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有不同的地方,比较容易混淆。非金融行业的从业者就可能对这两个名词根本不了解,即使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员,想要非常清晰地辨别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困难,那么二者在不同的角度来看谁更加灵活呢? 一、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谁更灵活 无论是否采取货架注册规则,公司债券通常都是一次性、大规模的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