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罚款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除超生情况外,非婚生子的情况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指的是未按正常手续领取结婚证、未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孩子。初次非婚生子后,可补办结婚证,补办后免受处罚。继续进行非婚生子的,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继续生育不知悔改的,按照规定增加社会抚养费的缴纳。那么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罚款多少?以下是相关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4、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不过此前有媒体统计,我国13个省区市已明确提出,凭出生医学证明可落户,不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因各地社抚费各地标准不一,请具体关注当地计生办标准。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子罚款多少?非婚生子第二胎的,会进行罚款。第三胎增加罚款,对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人群的计算方法:以第一次超生时的罚款为基准,乘以超生孩子的个数;对于一般超生的农村居民,用基数乘以3到6倍得出抚养费缴纳数字。非婚生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负担。在当今这个抚养子女开支巨大的社会,对自身家庭经济也有很大影响。



·什么是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如何认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工作人员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家工作人员将财产存放于境外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境外存款,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就可能触及了隐瞒境外存款罪。而此时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此罪,就要做出认定,究竟该怎么来认定隐瞒境外存款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己数额较大的境外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


·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具体是怎样的一、公司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1、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2、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3、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一、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没有借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
    20万现金借款只有借条可以维权吗可以维权的。如果在借条中明确写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个人借款条怎么写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导致现在的金钱交易比较多,如果一方借了钱没有及时还账的话就会造成债务纠纷了。双方不能协调的话就会向法院起诉,一般在起诉时会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我们应该知道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福建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由双方自主的协商决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


·合同法定金条款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定金条款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有对应规定。民法典定金条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