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融资方面有什么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浪潮已经席卷了世界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开始使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跨国并购的融资方式是并购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并购最终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企业采取何种融资方式会影响到并购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目前的障碍主要体现在企业很难快速得到资金。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竞争,有时一天需要调配几亿、几十亿的资金,这在目前的环境下比较难以实现。首先,目前国内的融资渠道有限,很难直接从资本市场找钱。其次,就算拿到钱,由于资本项目管制也很难很快出境。此外,海外贷款审批制度也存在障碍。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从中国企业的融资组织形式来看,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
1、内源融资的并购融资方式。我国企业在最初的并购中基本上都是采用该融资方式,即通过自有资金购汇汇出境外,完成并购交易,这和当初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对海外并购操作生疏等原因有关。进入21世纪,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积累了比较雄厚的资本,又重新回到了内源融资来支付收购的对价。
2、杠杆收购的并购融资方式。一般来说在国外的并购中“杠杆收购”是常用的方式,但在我国由于融资市场发展的限制和相关法规的障碍而运用不多。
3、综合证券收购的并购融资方式。综合证券收购的并购融资方式即混合融资方式,由于我国内地的股票市场是由非自由兑换的人民币计价的,因此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是不能将股权作为支付兑价的,而我国香港资本市场却是被国际资本市场普遍接纳的。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拿不到资金就会严重影响并购进程。现在,企业也在积极扩张融资渠道,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方法主要包括向国内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运用杠杆收购模式和发行债券等。企业应该综合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拿到更多的并购资金,来支撑并购业务。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公司不享有自身所有权,其所有者为股东,公司不能自卖。签订这样的合同属于主体不适格,根本无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至于某公司将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但某公司在该次受让中不能真正获得拟受让股权,再转让已无从谈起。 二、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


·深圳成立分公司流程有哪些
    深圳成立分公司流程有哪些 越来越多的公司因业务需要,而发展分公司,当然在不同地方设立分公司也有不同的流程。那么,在深圳如何成立一家分公司,以及注册公司有什么具体要求?具体的在深圳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来为各位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深圳分公司注册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对于个人所得税,您都很熟悉,个人所得税几乎和每个工作的人息息相关,个人只需根据税务的规定按时缴纳。但是对于公司企业在转让公司股权的时候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缴纳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缴纳有关的知识。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


·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股东起诉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公司法股东会法定人数有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一、合同纠纷败诉对公司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


·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吗
     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吗? 一、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