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为了更多的拆迁补偿款,很多人选择当钉子户,可是这并不能解决由此引发的房屋拆迁纠纷,还有可能带来强拆的后果。为了避免自己的房屋遭到强拆,最好在确定您的房屋将要被拆迁之前,问问专业的律师,请律师帮忙计算下拆迁补偿款的数额,如果不满意的话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发起行政诉讼。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在我国,由于二手房交易风险很高,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但这些程序环节很多,导致二手房交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就有可能出现二手房的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而反悔的可能。那该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1、买方在签约时要求业主本人当面在买卖协议上签名,签名人数以房产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房产证是...


·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收取定金,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要收取定金,但每一个买房的人还是缴纳了定金。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房屋买卖定金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每个开发商收取的定金都是不一样,但是定金的最高额度是有标准的,那就是不超过合同价值总金额的20%。 《民法典》(自2021年1月...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方便商品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范本关于漏水赔偿协议书的范本,具体赔偿项目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签订房屋漏水赔偿协议的时候,所有的测量数据要准确无误、以及里面所涉及的费用材料都务必要准确、在签订测量的过程中都要有见证人在场。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现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乙方)就...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需要将双方当事人的一切纠纷协商清楚,如果协商不了的,就需要交给法院进行判决,其中,最重要的争议可能就是离婚房产的归属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续费多少
    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续费多少钱 一、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续费多少钱? 房子产权20年到期后不需要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使用权续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 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