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此规定为公司合并时对债权人保护确定了基本原则。
二、债权人的权利内容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悉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
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悉权。合并各方公司有义务向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各国立法对此均有规定。如日本商法规定,公司要在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后法定期限内发布公告,告知债权人对合并有异议可在一定期间内提出。法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方案由合并各方公司在各处总机构所在省的法定公告报纸上予以公告。我国《公司法》也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三、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当公司合并后,不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都伴随着公司人格的消灭,这些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并非随着主体的消灭而消灭,而是无条件地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或者存续的公司身上,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
若公司之间进行合并的,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做出公告,而公司的债权人要是觉得自己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进行还债,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等额担保。因此,在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其实可以积极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身债权的。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虽然高利贷不被法律所认可,但生活中当事人借高利贷的程序跟一般的借款程序是差不多的,都需要写借条。话到此处,不少人不免有些疑问,既然我国不允许放高利贷,那写该类借条还有意义吗?从法律角度来讲,究竟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呢?换句话说,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
    借据和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向亲戚朋友借款时,我们要出具借条或借据,来作为借款的凭证。正确书写借条和借据的格式,详细书写借条和借据的内容,不仅能够防止纠纷的产生,更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今天,我们就跟您分享几篇借条借据的格式和范文。 一、借条和借据的格式 借条和借据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借条和借据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


·一、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一、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 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最新逾期付款违约金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逾期付款违约金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在购销合同中,卖方为了防止买方不付款而发生合同违约,会对逾期付款如何处理进行规定。通常上,会对逾期未付款金额按照天数收取一定的违约金。那么最新逾期付款违约金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法律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一、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通常如何确定?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实例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实例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 甲方:工程欠款公司) 乙方:承包商 丙方:(抵偿房屋公司)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项目名称)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 (合同编号)之工程合同(下称“工程合同”)尚未结清工程款与之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三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吗
    可以说贪污犯罪侵犯的利益是多重的,不仅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同时还会给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害。而一旦确定构成犯罪,除了要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要求对赃款进行退缴。那么现实中贪污犯罪退缴赃款该怎么操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吗 贪污犯罪退缴赃款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怎么写?非法吸收存款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前,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仔细审阅了检察院移送法院的全部案件材料,现结合庭审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涉嫌犯罪的主体及指控的犯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