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在我们获得银行贷款前,银行会审核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以减少“死账”的出现。但是,在获得贷款之后,有些人恶意拖欠贷款不还,也有一些人的收入状况发生了变化,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况。那么,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呢,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一、拖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欠款行为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涉及刑法,所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况:1、如果有能力而拒不归还的,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除非有证据证明,从一开始贷款人就伪造各种证明文书,从银行骗取款项,并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构成了诈骗罪。二、贷款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1、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同时银行会追究相关信贷人员的责任,如果存在骗贷或玩忽职守行为,一定会请警方介入。2、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消除记录,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3、如果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帮助的。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已经解决了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的疑问。拖欠贷款后来还不上了,如果不是恶意的,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一旦银行起诉,法院会通过强制执行财产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此外,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以后可能再也无法在银行贷到款了。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对借条的严格规范如下: 1、借款时宜写“借条...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 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知道他需要向谁履行债务。 不能转让的债权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成为一个常见的问题。很显然,需要归还利息,我们下面将给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贷款,区别点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行为人...


·醉驾在我国是要处罚的,不仅会扣分,拘役还会罚款处理。至于罚款
    醉驾在我国是要处罚的,不仅会扣分,拘役还会罚款处理。至于罚款,也要看时间的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程度罚款,有时候罚款是根据所驾驶的车辆种类来罚款的,那么,深圳醉驾罚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深圳醉驾罚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 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务,因为清算主要是清算债务和财产,被清算的公司一般只有较少债权。因此,清理债权、债务中,清...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发行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③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④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⑤债券的...


·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债权债务法,债权人取得债务偿清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债务人在世时,债权人采取合理的追债并走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流程;二是当债务人死亡后对于债务的处理:如确定被告主体的合理合法性,判断被告及原告主体的利害关系和因果联系等等。下面提供的是关于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的相关问题以及解决建议。首先债权人对债务负责人身份合理性的确定。债权人应明确债务继承人是指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债务...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一)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二)公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