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一、公司欠款说明书
我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归还此次借款中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剩余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分别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清。
特此证明!
债权人: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证明欠款的证据有哪些?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4、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5、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6.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三、具体要求: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综上所述您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类事情的话,一定要清楚在公司欠款说明名书中必须出现的几项内容。在以上内容中我们已经为您清楚的叙述了,您务必牢记于心。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要求务必偿还欠款。在书写欠款是保留几项证明欠款的证据,以防后续出现什么问题。以上就是我们给您的建议,希望对您有用。



·倒闭企业欠税应当如何处理
    倒闭企业欠税应当如何处理 一、企业倒闭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分类一、次级债含义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写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与其真的有欠债关系,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追债,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二、提起起诉的需要准哪些?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的应收账款,如果这些应收账款不能在短时间内收回来,这时候就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一些企业中是很常见的,那么法律规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可以达到80%。二、应收账款质押有关规定债权人以其合...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程序欠款不还的起诉流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起诉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


·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连带职责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职责准则,其目的在于补偿救助,加剧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职责,有效地确保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职责确保期限一般指为确保的期间是确保职责的存续期间。那么,连带债务人诉讼时效怎样核算? 一、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


·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
    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一、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民法典》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