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我们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缴纳的,每个地区可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情况由社保局决定。那么,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呢?跳槽之后五险一金如何缴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下面给出某一个市的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二、跳槽五险一金怎么办?
养老保险可以中断,记得最后补交上就行了。个人补缴没有滞纳金办理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就行。
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看病就得自己花钱。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上。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失效。不用办理,到新单位重上就行。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缴的,只是断缴期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个人无法缴费。
三、五险一金怎么交?
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缴费的比例和标标准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地区的社保局规定。而自由职业人员如果想只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是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城市的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缴纳公积金的,而自由职业人员则无法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因为这三种保险项目需要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而自由职业人员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具备缴纳条件。缴费的基数比例也是由工作所在地地区的社保局规定。
四、五险一金需要去哪里交?
职工的五险一金费用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人员才应该自己缴纳五险一金费用,下面我们就带您简单的了解一下有关自由职业人员五险一金缴费办理相关知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用。个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由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而目前自由职业人员怎样缴纳公积金费用要根据本地区是否有将自由职业人员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相关政策决定,具体的缴存政策及办理流程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或者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咨询。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交五险一金比例,每个地区是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规定缴纳比例的,但是每个地区不会差异太大。另外,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解释》(以下简称将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轿车。伴随着车辆的增多,二手车也越来越多。目前来说,二手车市场是极大的,所以加以管理就十分重要了。我国对于相关的市场管理,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就向您介绍下关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


·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相信您都知道,在开发商有违约的行为时,购房者可以向其索赔,这不仅符合道德准则,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实践中,开发商违约的表现有很多,如:到约定时间没有交房等等。那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要赔偿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


·高铁车票预售期是什么?
    高铁车票预售期是什么?一、火车票预售期 车站提前发售车票的天数就是预售期。如果铁路局的预售期是五天(含当天),即12月1日可购买12月5的车票。不同等级的列车、不同车站、不同时期,预售期不一样。 不同等级的列车,预售期可能不一样;同等级列车在不同车站的各地火车票预售期可能不一样;同一车站在不同时期预售期也可能不一样。 二、最新预售期 火车票售票窗口和代售点可提前28天购买。 网...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


·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级别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级别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处理赔偿办法主要是在伤情稳定之后便可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可根据伤残等级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般来说医疗抢救费用比较高,如果符合医疗抢救费用垫付规定的,受害人一方需要积极争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给以医疗抢救费用的垫付。具体来说:1、对于交强险垫付医疗抢救费用需具备情形是:(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2...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一般都会签订处理协议,但是事故中一方会对处理协议有争议,并不同意对方的处理结果。那么,如果对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怎么办,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在告诉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损害协议有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交通事故争议处理法律规定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