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租赁房屋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 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 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 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法院,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日 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圆满了结案件。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律师了解到,除了不动产租赁有期限外,对于汽车租赁的时间也有规定,一般 不能超过十年。

二、房屋租赁期满能否自动续约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以看出,刘某与业主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又继续交租并使用该商铺的,该租赁合同已自动转为不定期合同,依法律规定,业主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刘某搬出该铺,但要给刘某必要的准备时间;刘某也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但要及时通知业主。终止租赁合同后,刘某没有义务为业主再找新的承租人。至于业主扣刘某押金,是既没有合同依据,又没有法律支持的,业主应全额退还押金给刘某,否则刘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回押金。

租赁房屋属于法律行为,一切都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操作。就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来看,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为20年。而要是当事人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最长期限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就是无效的。因此,实践中,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租房的期限作出规定才行。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一、确定具体定金协议或认筹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约定包括具体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如果是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就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如果不按约定执行则属于违约。如果开发商严格要求按约定执行,购房者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在合同规定了付款时间和方式的前提下,推迟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是不允许的。二、如果发现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那么,可以和...


·在很多行业中,其实都是有自己的一些行业习惯。就拿房屋租赁来讲
    在很多行业中,其实都是有自己的一些行业习惯。就拿房屋租赁来讲吧,虽然法律中没有要求租房必须要支付押金,但按照行业操作习惯,此时出租人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的。那在交租房押金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租房押金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交租房押金的注意事项如下: 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时可以请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必要时,可以请求律师帮忙。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房子在民生问题中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这就促使房屋转让买卖交易蓬勃发展,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是越来越多人关注的问题,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


·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如今随着房价的上涨很多人对于买房比较关注,而买过房的人都知道在买房的过程中一个必须要办理的程序就是公正,在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收取公证费,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在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都是按标准来收取,那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房产价值的公证,公证费是按房产现价的3%左右收取公证费。即2....


·杭州房产税费怎么缴纳?
    杭州房产税费怎么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1、定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


·房屋的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人们可以拿来进行抵押,日常生活中,房产抵押是人们融资的主要方式,办理房产抵押一般要到银行,或者信托公司等。用到的材料包括一份他项权证。那么,房屋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这个证在产权证办好后抵押用到的,应该由抵押人办理,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房屋他项权益证由谁来办? 他项权证是等买受人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的产物。这个他项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