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一、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按程序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只能通过中标单位的帐户结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挂靠公司的规定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资质,以挂靠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挂靠方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一)挂靠人承担上缴管理费用的义务被挂靠企业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小数额固定收益的权利,但却承担了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挂靠人经营上违约或侵权,势必给被挂靠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正是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和潜在的风险性,引发了实践中的大量纠纷。从统计资料来看,因挂靠经营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中,最常见的两种类型是:1、挂靠单位在对外合同中发生纠纷,第三人首先追究被挂靠企业的责任。2、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交易产生债务后,债权人会以被挂靠人作为债务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有效规避挂靠产生的风险,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存在,完全禁止的可能性较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通过以下措施将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1)签订书面经营协议。明确挂靠人和被挂靠人的权利义务,尤其是明确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实际发生纠纷之后,最大程度上保护被挂靠人的合法权益;(2)加强资质证照管理。严格管理被挂靠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等“五证”,禁止向挂靠人提供“五证”电子版本;(3)加强授权委托管理。禁止向挂靠人签发常年授权委托证书,应做到授权委托证书一事一签发,明确授权权限及期限;(4)对挂靠人的经营行为实行动态监管。一旦发现挂靠人的经营行为超越了经营协议的范围或者授权委托书的权限,被挂靠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解除经营协议、向挂靠人的交易对象发出声明等形式,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的解答,以及挂靠公司相关知识的介绍。通过上述可以了解,当事人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上诉要求还款,然后由法院作出判决。您在面对工程款这种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积极采取措施,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疫情期间企业辞退员工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是无法给出确切答案的。针对工伤的鉴定,是本次工伤的赔偿依据之一。工伤复发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1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标准,端午节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调休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一般做出了期限的约定的,而原则上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单位提前辞退员工和员工提前辞职的情况是比较多的。那要是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给单位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


·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入职之前,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得到保障,也会约定劳动期限。在劳动期限届满后,若任何一方后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维持现状的,表明已经确立事实劳动关系,此时,若一方与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用工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情况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用工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