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一、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故基金子公司可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
根据《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因此,证券公司定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由券商与客户约定投资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故私募基金(包括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公司股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因此,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且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其所投资的拟挂牌公司股权在挂牌审查时可不进行股份还原,但须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以上就是针对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的,希望对您今后在遇到私募基基金对外招挂牌公司股东时会有所帮组。私募基金想要担任普通挂牌公司的股东时,可以查询我国关于私募基金的有关法律条文。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变更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变更?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一、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可以办理么 企业申请银行保函只能向银行提出,其它金额机构不具备开展此类业务的条件。对于资金紧张的企业,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后为企业做出担保,这样企业就可以从银行拿到保函了。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
    与总公司签合同能否诉分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以分公司名义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分公司欠付卖方货款,卖方同时起诉分公司、总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最终应由其所属的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


·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提起青岛,相信很多人都会想起青岛啤酒。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青岛啤酒是需要进行融资的,这样可以使经营更加的成功,但是许多人对于融资这个话题并不是十分的熟悉,比如说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青岛啤酒公司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以广州市某食品公司为例,该公司虽然有良好...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占据了重要地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现在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没有资金就会制约其发展,影响效率,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很多,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1、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哪些?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哪些?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主要有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分为了两类,就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合伙企业仅仅是作为一个一种企业形式存在,与这里的公司法人其实并不一样。而设立不同的公司要求满足的条件不同,那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