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利益在招聘员工时简单的口头入职承认,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下面,我们来为您支支招。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保留通话记录、上班打卡记录、工作牌、工作服等证据,同时,要催促公司尽快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发生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企业发出offer向劳动者表明录用意愿,并明确标明了要求劳动者回复的时间以及入职手续办理、职位、薪酬待遇等内容,就应当视为一种要约行为。而根据相关法律,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并且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就不可撤销。如果不是您出现欺瞒真实情况或者出现违规情况的话,可以主张公司履行约定。如果单位拒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赔偿。建议您以后和单位在确认offer时对于入职岗位、薪酬、入职时间、违约金等最好写明,以防双方发生争议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私人企业不少都是通过口头通知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报道的(规范点的公司就通过邮件通知),如果对方有邮件回复你准备相关入职所需资料,基本上问题不大,一般到了时间去报道就行了。实在不放心的话,可以再上网查询一下该公司的资料信息、有没有什么不良背景,如果真的有过不光辉历史的话,一般都会查询到一些信息。但如果你现在有工作,准备等新工作确定下来再辞职的话那要留心,因为口头通知是很难取证的,万一真的不好彩遇到公司反悔,就很难给自己维权了。
综上所诉,关于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一定对口头入职提高警惕,如果应聘公司口头入职那么您一定要小心,您可以督促公司马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该公司。如果公司口头入职后反悔,劳动者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口头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初要订立公司章程,而公司法对于公司章程要怎么草拟也做了一定的规定,在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的公司章程都有规定,有些是必要记载事项,有些可写可不写,接下来让我们告诉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第25条和第82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企业名称申请的要求、流程是什么? 现在就讲究形象定位,作为企业被第一眼注意到的名字是很重要的,关于企业名称申请要求和流程,贴心的本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工商局对企业名字的要求其实也是很简单的,只要名字不和其他的已注册的公司重复,不违背一些重要原则基本上都是可以过的。 一、企业名称申请要求和流程 工商局注册公司名字要求就是: 1、同行业不能重复别人名字(一个名字可以在不...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这里是除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关于股权主体,股权主体就是被投资的企业,持股主体一般主要有四类:个人、个体工商户、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


·企业拆迁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屋拆迁赔偿的情形也越来越多。不仅是个人,企业也会面临拆迁,但您对 ?企业拆迁标准 ?是怎样的并不知道。我们就在以下文章中为您分析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企业拆迁标准(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规定,注册矿山企业的条件是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新建煤矿批文;煤矿省级国土部门审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


·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我们肯定很多人都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方面的事情肯定也都很关心。对于公司肯定是有一个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法人代表。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指的是代表法人形式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是一个由法人来设立的职务。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一般的保险公司的中心...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这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当然,国家的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这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当然,国家的行政机关在吊销任何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时候肯定是有法可依的。不过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应该知道的一个问题就是,吊销营业执照并不代表着公司就自动注销了,就是有人不了解这一法律常识,所以才在吊销营业执照以后没有及时的进行注销。那么,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注销的影响是什么?一、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注销的影响是什么?必须办理注销,否则后果很严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