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各被告人手一份、法院一份,资料要准备充足。

一、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二、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的利息该怎么算?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

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利息的具体数额。

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

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精确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

三、如何追讨货款、恶意拖欠货款怎么办、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四、收不到货款怎么办、客户不给货款怎么办、货款多次催收要不回来怎么办?

(一)应收货款的处理方法

1、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越低;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取货款,或电话追讨;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讨,不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货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6、服务精神: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7、技巧训练:追讨货款是需要技巧的,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二)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货款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货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货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催收欠款律师函,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货款;


8、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对于呆、死帐的处理方法

1、折让;


2、收回货物;


3、处理抵押品;


4、寻求法律协助;


5、诉讼保全。

商家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综合来看,如果商家拖欠您的货款,您可以先与客户协商追回,若客户执意赖账,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准备好相关资料起诉商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所以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处理解决,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运营阻碍。


·欠钱法院判了后还不还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继承人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


·辽宁省公安厅罚没款类型有哪些
    辽宁省公安厅罚没款类型有哪些公安罚没款包括:交通违章处罚、行政罚金、没收品变价收入、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按规定课以罚金、罚款或没收品变价收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东会议,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会议,在进行重大的决定的时候,都是要进行召开股东会议的。那么,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 ? 公司 股东会特别决议 时间:年月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内容: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的事...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多为自然人,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一般具有亲友、同事及朋友关系。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购买自...


·一、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实际而定,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拆迁款都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吗
    拆迁款都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吗 一、拆迁款都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吗 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户主拿到钱后不予分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民拆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这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补偿款...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的,此时收款方由于时间冲突,无法亲自收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款,在支付价款后,需要开具委托收款凭证,在该凭证上,必须记载一些必备事项。 一、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一)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二)确定的金额;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