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一、 主合同的基本情况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二、 主合同与补偿协议的效力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银行出具独立保函,相当于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明知金融机构不应对外提供担保而作担保的,具有明显的过错,在实体处理上,一般会判定银行对担保金额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确有过错的,则可以适当减免,即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处理。
主合同,作为人们贸易往来之中一种法律性极强的书面材料,它不需要其他合同而单独存在着,我们也提醒您平时多注意这方面的知识,通过我们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大概了解了”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这个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们!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本含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一、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很多时候您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在和对方协商好一件事情之后就签订一份合同,作为自己合法权益的书面保障的,但是关于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有什么情况下呢,以及合同违约的规定有哪些,的我们为你整理如下。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合同成立未生效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形:1、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我公司香邑漫步塑钢门窗项目所需海螺型材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要求、数量、单价(人民币计价)、交货及计重方式 1、产品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 2、数量:总量约23吨,以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为准; 3、单...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就业意向书签了合同没签毁约需要赔偿吗?
    就业意向书签了合同没签毁约需要赔偿吗?不需要违约金,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意向只是合同前期双方意愿的体现,并无实质性经济往来,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因一方某些原因,可以取消意向书中对未来事件的意向约定。所以无权要求赔偿。意向书作为约定订立合同的合同,在预约中已经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或全部内容,并附约在未来特定时间订立正式合同。事实上,法律并没...


·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遇到过。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