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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被迫辞职是否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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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到期被迫辞职,应该要求和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该协议中应当明确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离职经济补偿金数额及计算办法。并且保留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作交接的证明。

一旦出现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而用人单位否认,将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劳动者不能举证,则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则没有依据支持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对劳动合同效力造成何种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也应当遵循“要约-承诺”的合同一般成立模式。用人单位为引进稀缺性技术人才,以签订框架协议的形式向劳动者承诺薪酬待...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否则亦有可能严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据此,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成立并存续至实施后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在劳动者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如何认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劳动合同无效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定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话劳动合同定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入职登记表又如何呢?员工入职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小证明。劳动合同有专门的形式和格式,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签署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对于仅口头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


·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致使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无法送达本人,给企业管理者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对于如何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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