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个概念,是员工在受到工伤后涉及到的一个治疗休息期。许多国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是工伤补偿的一部分。今天就来给您讲讲停工留薪期的相关知识。
一、基本期限
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三)受伤到评定伤残等级时间相隔特别长的,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
二、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以用于静养休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且要等到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发放原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对于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处理,而若选择了诉讼的途径,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那么,根据实践的经验看,有关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能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
    实际中,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请求撤销:   1、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3、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根据的是伪造的证据;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般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标准的八个小时,而在这个八个小时之后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则往往就会按照加班计算。当然,加班不一定都是可以获得加班工资的,这要看是否是单位安排的加班。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加班这个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不同的,那一般在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一、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 1.终局裁决书: 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起诉的,法院将不受理企业的撤销裁决的申请,只有劳动者...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职工和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是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按照相关程序,劳动仲裁机构会出具一份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话可以提取诉讼,并且要在15天内完成。那么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后是否还可以起诉?我们通过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方面的知识为您分析下。一、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工程建设五项指的是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五种工程类型,包括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就是承包人想拿到以上五项工程,需要和发包人签署的承包合同。那么承包人签署五项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要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 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


·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重庆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重庆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砌石工程、钻孔灌浆工程和其他工程共七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市新建、改扩建、整治、配套中型、小型水利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适用于建设项目主体所在地位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以上地区乘调整系数,人工乘以...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于一线城市的外来人员,买房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大多数都选择租房住。但是同在一个城市住,却享有不同的权利,难免让人感觉不公平。于是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下面,我们来简要了解一下租售同权有哪些权。 一、租售同权有哪些权 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发布的文件《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