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不认可打印件遗嘱属有效自书遗嘱的判决是错误的,中院认为,判定民事行为的效力,要看是否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只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才能确定无效。电脑打印的遗书也是书写的一种方式,且不能要求作为普通公民的遗嘱人所留遗嘱必须完完全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且《继承法》中并未规定打印遗嘱及遗嘱未注明年月日则应确认无效,其余无效遗嘱则已由继承法明确规定。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认定,人为打印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这样就按遗嘱的内容来分割财产了。但是,我们知道,打印的仅有自己亲笔签名的遗嘱是很容易伪造的,倘若该遗嘱不是死者的真实意思,那么按该遗嘱继承岂不是有失公平。


     后来案件又经过几次审判,最终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认定该遗嘱为自书遗嘱,最后的结果或许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打印遗嘱容易引来争议,要慎用。


   律师提醒大家:用电脑打印的遗嘱非常容易被改造,当死者留下一份仅有自己签名的打印遗嘱去世后,该遗嘱是否被改造就很难认定了,法院在判案时取证也很难,那么难免会做出违背真实事实但是不违背法律事实的判决来。律师建议在立遗嘱时,尽量自己书写,并签名写上年月日。倘若要用电脑打印的方式写遗嘱的话,最好找两个见证人,并让见证人也在遗嘱上签名,以此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避免纷争,维护家庭和谐。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当事人由于所持录音遗嘱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瑕疵,因此被判失去讼争财产继承权。
 
    王先生年迈的姐姐、姐夫都是洛阳一个部属研究院的高级知识分子,膝下无子,只有王先生一个至亲。2002年11月,两位老人立下遗嘱,称夫妻一人去世后另一人继承全部遗产;两人都去世后全部遗产...


·口头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以及何时失效?
    一、口头遗嘱的有效设立需符合以下要件: 1、遗嘱人处在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主要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遇到了重大灾害或者意外等紧急情况,随时有生命危险而来不及或者没有条件立其他形式的遗嘱。遗嘱人处在危急情况下是立口头遗嘱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才能有效,在非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用口述的...


·代书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代书遗嘱如果要有效成立,在形式上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见证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见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一方面必须要有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有中立性,即与遗嘱的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嘱订立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


·多分遗嘱内容又相互抵触的如何认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