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 一、贷款利率
(一)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二)信用贷款利率的确定
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信用贷款利率应高于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利率。一般以基准利率上浮20%—30%掌握。
(三)最新信用贷款利率
1、银行信用贷款最新利率规定:根据申请人资质评估情况决定,通常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贷款公司信用贷款最新利率规定:贷款公司贷款利率相对来说要高一些,通常为基准利率的1.2倍。
3、互联网信用贷款最新利率规定:互联网贷款利率一般按月利计算,也有一睦平台按天计息,通常利息在0.06%左右。
二、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年数
三、申贷条件
(一)信用贷款对象的确定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只有当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获得银行的信用放款。
1、发放信用贷款必须同时符合6个条件:
(1)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有者权益;
(2)资产负债率小于50%;
(3)货款归行额达到贷款周转次数5次以上,日均存款保持贷款额的10%以上;
(4)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大于零;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税务风险比较小。
(二)企业申请条件
1、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2、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3、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4、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个人申请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们对信用贷款申请条件做了较详细介绍。信用贷款的利率一般是高于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利率,而且根据您从不同的地方进行信用贷款的利率也有所不同,银行和贷款公司目前是基准利率上浮10%和20%,互联网模式相对较低。所以,不抵押不担保贷款利息多少呢?这取决于取决于您贷款的金额、时长(年数)以及您所贷款机构的规定的贷款利率,三者相乘就是您应付的贷款利息。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人?
    一、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追加被告人? 根据材料,是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1、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根据材料,公司为夫妻公司,夫妻二人的公司股东,...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 ,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现经常居住地:?????? 被答辩人:陈?????? ,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按照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


·债务重组的特征有哪些?
    债务重组的特征有哪些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


·欠款合同能转让吗
    欠款合同能转让吗 欠款合同约定了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支付欠款以及利息的合同内容,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讲,欠款合同实际上是规定了他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那么欠款合同能转让吗?怎么转让?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欠款合同能转让吗 欠款合同的转让实际上就是债权的转让,《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