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管理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转个人部分都会划进个人管理账户,但是到底怎么查询我们自己的账户余额呢,估计很多人都很疑惑,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江苏五险一金查询个账户方法。
江苏五险一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方式:
一、社保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通常,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的方法有三种:
1、网上查询: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找到“个人社保查询”或者“场景服务”,选择您想要查询的内容,再按要求输入查询条件,即可在线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2、电话查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目前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3、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通常,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的七种方式:
1、网上查询: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点击“百件实事网上办”。了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拨打12329自助查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自助语音和人工语音两种服务方式。其中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全天候7×24小时,人工语音服务有时间限制。自助语音服务内容包括自助语音查询、公积金账户自助查询、服务大厅查询、特色业务查询及政策咨询;人工语音服务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政策解答,单位、个人信息核对,效能投诉、建议受理等。除了可以提供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法规政策咨询、查询,受理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外,12329热线还可以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个贷业务进行前期预审,预审通过后,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就近在住房公积金“12329预约”窗口办理业务。
3、人工咨询电话:
(1)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3)投诉电话: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4、凭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查询: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上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5、银行卡(存折)查询: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查询;在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6、银行电话查询:拨打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电话,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建行(凭个人账号),工行凭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码),中行凭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农行(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个人查询业务。
以上就是江苏五险一金查询个账户方法的具体内容,通过上文描述我们发现,五险的查询方式有三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现场查询余额,而公积金的查询方式有七种,除了网络、电话和现场查询外,还可以通过银行或房管局等进行查询公积金余额,可见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我们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缴存余额是很方便的。


·精神二级残疾能工作吗
    可以工作,只是有的工作种类对此类残疾人可能会有限制。可以通过求助民政局来安排。一般的大型企业尤其是外企,都会有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是留给残障人士,尤其是精神残疾人士的工作的。另外如果有残疾证的话,还有的企业愿意接收这样的员工,政府对这样的 企业是有优惠政策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残联详细咨询一下。《残疾人保障法》第37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我们大家都知道工伤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是很多的
    我们您都知道工伤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是很多的,对于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工伤在我们国家是有着工伤保险的,是我们的工作岗位要给我们进行缴纳的。工伤待遇保险其中就有包括职业病的范畴,那么职业病在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一牌的洗化用品进行造假之后到网上进行售卖。很多人对于不熟悉的牌子就不太容易发现是假的。那么关于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呢? “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是递进性的表述,是指部门在社会运行与管理中都承载与赋予了相应的权利...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


·工伤认定书里包抱伤残等级吗
    不包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伤残认定书,也叫劳动能力鉴定书,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基本痊愈,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给予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认定书,是发给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的法律依据,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正是取得劳动法保护的条件。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讲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在完成工程的过程中十分的辛苦,不仅承受着心理上的压力还需要承受物质上的压力,因为很多工程的工作环境并不是很好。在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事故,发生事故之后需要及时处理,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


·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最后拿鉴定书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赔偿。那么,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后是否需要辞职才能得到赔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