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反洗钱犯罪,已成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一项重要任务。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了洗钱罪判几年刑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构成洗钱罪的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洗钱罪的,如此处罚:
(一)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活中,有些人构成洗钱罪完全是因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无意中成为了他人洗钱犯罪的帮凶,但是法律不会因此免除对行为人的处罚。如果涉嫌洗钱罪,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一般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我们发现很对罪犯虽然在服刑过程中也是会被减刑的,但此时往往都是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被减刑,因此有人就问了,通常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哪些罪犯才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还会坐牢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不一定会坐牢,只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最后有期徒刑的处罚是可以不用继续的。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二、执行缓刑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


·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怎么办?在一些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没有留下任何直接证据。那么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间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其倚仗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应该怎么办?没有直接证据是否可以定案?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说一说。一、没有直接证据死不认账而全部采用间接证据定罪的,必须符合以下规则: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互相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无法解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从形式上讲,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的一种民事诉讼,那么这种诉讼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审判实践中,由于对性质理解的不一,产生了对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同的指导思想,不同的审判程序和结果。 1、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性质上是一种捎带进行的诉讼,在审理时精力集中在刑事诉讼上,对民事法律的运用,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 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第三百零七条 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余的都是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的。但现实中有一些人法律明确规定是不适用死刑的,而对于能够适用死刑的,此时又该怎么执行死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


·非法集资怎样判刑,如何认定?
    想要了解非法集资怎样判刑这个问题,那首先要对非法集资行为作出认定,只有确定触犯了《刑法》,实际构成了犯罪之后,那么才能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究竟该如何对非法集资进行认定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怎样判刑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