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从形式上讲,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的一种民事诉讼,那么这种诉讼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审判实践中,由于对性质理解的不一,产生了对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同的指导思想,不同的审判程序和结果。
1、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性质上是一种捎带进行的诉讼,在审理时精力集中在刑事诉讼上,对民事法律的运用,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在合并审理的庭审程序中,忽略民事部分应有的法庭调查、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相应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认证也不规范,判决说理过分简化。不适当地限制,有的是忽视了当事人的范围,如刑事被告人在雇佣活动中犯罪,雇主没有列为民事被告人,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没有列为民事被告人等等。随意确定赔偿数额,有的还沿用估堆的方法,使被害人的民事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救济。
2、割裂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附带关系。认为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就是单纯的民事诉讼,使民事部分的审理过于复杂化,在审判中难以解决争议,又影响了刑事诉讼正常及时进行,不能体现合并审理的便利原则和效率原则。
我们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于刑事诉讼中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几点?
1、不同性特征。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纯的民事诉讼存在不同性。在当事人的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只规定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不包括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在赔偿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直接侵害财产的,也不在赔偿范围。另外,在诉讼程序的适用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的程序,与单纯民事诉讼的程序有所不同。
2、刑事优先的特征。在适用法律上,刑事法律有规定的,适用刑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关民事法律。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冲突的,适用刑事法律。在审判程序上,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必须保证刑事案件正常及时审结,不能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影响刑事案件的审判。不宜使附带民事诉讼过于复杂化,而难以解决争议。
3、公正与效率的特征。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充分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权利,要使刑事诉讼的进行能够促进赔偿问题的解决。如提出赔偿与刑罚的关系,把刑事被告人积极主动的赔偿视为酌定从轻的情节,有利于赔偿的解决。同时要体现对效率的追求,找到两种诉讼合并审理的切入点,提高审判效率,使争议迅速解决,既便利人民法院审判,又便利当事人诉讼。
综上所述,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学界也有不同观点,这里我们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于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的诉讼方式。具备不同性、刑事优先、公正和效率等特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是原告及近亲属,也可以是人民法院。通过这样的诉讼活动,原告可以尽快拿到民事赔偿。



·无锡市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行为要以诈骗犯罪定罪处罚的,那么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而此后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时,还要充分考虑诈骗的数额和情节。那到底诈骗罪该如何处罚,要是在无锡市的话,这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为你解答。 无锡市诈骗罪量刑标准 1、根据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6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


·2023年规定入室盗窃犯罪吗?
    一、规定入室盗窃犯罪吗? 是犯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


·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伤人罪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中的受害人家属只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一、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 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化了法庭审理的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因此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坦白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能如...


·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罪
    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按照《刑法》当中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


·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判拘役
    法律规定累犯能不能判拘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累犯,但从重处罚时,最多也只能判处拘役和罚金。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