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
从形式上讲,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的一种民事诉讼,那么这种诉讼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审判实践中,由于对性质理解的不一,产生了对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同的指导思想,不同的审判程序和结果。
1、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性质上是一种捎带进行的诉讼,在审理时精力集中在刑事诉讼上,对民事法律的运用,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在合并审理的庭审程序中,忽略民事部分应有的法庭调查、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相应证据的举证、质证和认证也不规范,判决说理过分简化。不适当地限制,有的是忽视了当事人的范围,如刑事被告人在雇佣活动中犯罪,雇主没有列为民事被告人,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没有列为民事被告人等等。随意确定赔偿数额,有的还沿用估堆的方法,使被害人的民事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救济。
2、割裂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附带关系。认为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就是单纯的民事诉讼,使民事部分的审理过于复杂化,在审判中难以解决争议,又影响了刑事诉讼正常及时进行,不能体现合并审理的便利原则和效率原则。
我们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于刑事诉讼中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几点?
1、不同性特征。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纯的民事诉讼存在不同性。在当事人的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只规定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不包括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在赔偿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直接侵害财产的,也不在赔偿范围。另外,在诉讼程序的适用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的程序,与单纯民事诉讼的程序有所不同。
2、刑事优先的特征。在适用法律上,刑事法律有规定的,适用刑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关民事法律。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冲突的,适用刑事法律。在审判程序上,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必须保证刑事案件正常及时审结,不能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影响刑事案件的审判。不宜使附带民事诉讼过于复杂化,而难以解决争议。
3、公正与效率的特征。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充分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权利,要使刑事诉讼的进行能够促进赔偿问题的解决。如提出赔偿与刑罚的关系,把刑事被告人积极主动的赔偿视为酌定从轻的情节,有利于赔偿的解决。同时要体现对效率的追求,找到两种诉讼合并审理的切入点,提高审判效率,使争议迅速解决,既便利人民法院审判,又便利当事人诉讼。
综上所述,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学界也有不同观点,这里我们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于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的诉讼方式。具备不同性、刑事优先、公正和效率等特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是原告及近亲属,也可以是人民法院。通过这样的诉讼活动,原告可以尽快拿到民事赔偿。



·犯了逃避商检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逃避商检罪既遂一般怎么判根据《刑法》第230、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


·2023年认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认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所谓当庭认罪,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


·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相信您对受贿罪并不陌生,这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此时就要根据法律中关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做出判定了,那到底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


·贩毒法条在刑法的多少条里有规定?
    贩毒法条在刑法的多少条里有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一、销售假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对于当街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抢劫罪,此时虽然有抢财物的行为,但由于没有采取暴力行为,只是趁对方不注意而夺取财物的话,那此时一般会认定构成抢夺罪。而只有采取暴力方式压制了对方反抗的,才会被认定构成抢劫罪。而不同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


·偷税漏税多少钱判刑的规定
    《刑法》规定,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30%以上且超过10万元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