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随后,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又对以上受理范围中所涉及的一些问题作了具体解释:
(1)《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辞退职工”既包括因违纪被企业辞退的职工,也包括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规定的因其他原因予以辞退的职工。如《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14条规定的对企业富余人员的正常辞退。
(2)《条例》第2条第(2)项中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保险”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包括集体福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含转岗)的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在各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和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用等。
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各项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等。
(3)《条例》第2条第(2)项中所说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4)《条例》第2条第(3)项中规定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条例》第2条中的“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珐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主体人员。
另外,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8号)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各类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综上所述,关于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我们要注意,在进行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上文中介绍的规则来进行选择合适的委员会,否则会容易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无法高效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对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参保人员,会得到一个五险一金编号,这个是唯一的,通过这个编号可以查询有关五险一金的业务。通常社保卡和公积金卡上并没有体现编号。那么如何查询个人五险一金编号?五险一金账户余额又如何查询?下面请看本文的分析。 一、如何查询个人五险一金编号? 个人社保编号(机器码),一般在社保对帐单里有,如果没有,要带身份证直接到社保经办机...


·申请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由认定部门作出的,其中会记载着具体的认定结果,但在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显然阶段不同,也就不会出现工伤认定书。所以,现实中有的人问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其实也就是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法》对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 如果需要辞退,应当给与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 房屋建设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包括墙面、屋顶,隔水隔热等,工序复杂,但这都不能成为开发商和施工人员偷工减料的借口,我国在工程验收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下面本文就《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基本规定进行了整理,以便您了解。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 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按不同屋面防水...


·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会选择诉讼或仲裁。那么拖欠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人不敢要求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害怕失去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了。因此,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作了专门规定。劳动者对拖欠劳动报酬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不受一...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一、如果不认定是工伤怎么办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