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因素对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有影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哪些因素对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有影响通过对国内企业发展的历史回顾、总结发现,影响企业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原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
1、并购方对公司控股权的考虑。对于控股股东而言,并购活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必然是其考虑用何种支付方式的一大因素。如果保留控制权对并购公司的管理层非常重要,在公司的控制权受到威胁时,管理层就有较强的动机去选择现金支付而不是股票支付。
2、并购公司经营状况。一般公司保留的现金流量有限,若是规模较大的并购,采用现金支付则难以实现,只能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即使公司当前现金流量充裕且能满足并购交易的需要,并购公司也要系统考虑公司今后的经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经营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现金流量,衡量企业是否有现金支付的能力。2004年12月8日,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收购IBM全球PC业务,收购的代价包括6.5亿美元的现金、6亿美元联想集团股票以及要承担IBM PC的5亿美元债务,采用现金、股票混合支付方式。
3、并购公司的股价水平。当前公司的股价水平是并购方决定采用现金还是股票支付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股票市场处于上升过程时,公司股票价格相对较高,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更有利于并购方,增发新股对于目标公司股东也更有吸引力,此时他们会倾向于采用股票支付的收购方式。
4、其他因素。并购方还会出于公司的举债能力、融资成本以及并购的规模等方面的考虑,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方式。
(二)外部因素
1、我国并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企业在作出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时,必须要遵守收购法律规定。
2、我国税收制度。我国税法规定,只对现金红利征税,不对资本利得征税。从这个角度出发,现金支付方式使得目标企业的股东无法享受税收上的优惠。被并购公司如果存在拥有较高比例股份的控股股东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很难诱使其出让公司股份和控制权。
3、证券市场的运行周期。一个股市周期大致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牛市阶段——高位盘整市阶段——熊市阶段——低位牛皮市阶段。股市处于牛市阶段时,企业间的并购发生频繁,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般被高估,采用股票支付方式的并购交易对目标公司更有吸引力,这期间发生的并购以股票支付方式为主。
4、并购公司的潜在竞争者。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着两个或更多的并购竞争者。2010年3月28日,吉利以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100%股权以及相关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吉利为并购案组织了200多人的全职运作团队,扫除了并购路上一个又一个障碍。8月2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完成对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企业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有影响的因素主要是两方面的,即上文中介绍到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海口律师。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我们都知道法人是一个社会团体或者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每个公司都是需要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在公司运营的时候有时会遇到需要变更法人的情况,那么公司法人究竟能不能进行变更呢?下文对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 一、法人的基本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


·诉讼合伙企业解散情形包括哪些?
    诉讼合伙企业解散情形包括哪些? 一、诉讼合伙企业解散情形包括哪些? 诉讼合伙企业解散情形包括: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的转让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东莞外资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外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他们都是外资企业注册的一种,所以提交材料上也有一点不同. 外资企业注册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的经济名词,但有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甚至不清楚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知识。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文件具体是什么(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二、合伙企...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公司一般会由多位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们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事务的决策,享有分红权。实践中,会有一些股东会以他人的名义出资,这部分股东被称为隐名股东。隐名股东由于没有在公司章程中出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怎么认定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吧。一、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