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一)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
医疗鉴定是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鉴定,当然需要受害人本人到场;费用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程度的案情决定,一般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如果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支付你的鉴定费用,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对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这一问题详细解答,从中可以看出鉴定费用根据具体鉴定技术要求来决定,如果医疗鉴定技术要求越高,那么所需缴纳的鉴定费用也就越高。鉴定过程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荆州律师。



·最新医疗纠纷鉴定申请书
    最新医疗纠纷鉴定申请书 要想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必须要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才可以,也就是我们说的要书写一份医疗纠纷鉴定申请书。那么您知道这个医疗纠纷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答。 医疗纠纷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 性别:女 民族:汉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医院院长 联系...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也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必须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进行。想要做医生就要首先获取相关的资格证书,如果没有资格证书就发生治病救人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那么非法行医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呢?非法行医的范围具体如下列所示:1、采用毫无科学依据的封建迷信以及巫术给人治病。没有获取资格证书,弄虚作假,让病患采取烧香拜服等方式代替医学治疗。2、采用气功法对病患治疗。虽然气功在某些程度上对...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偌大的上海,人口众多,医院众多,发生医疗纠纷也是存在的,很多医疗事故导致了医疗纠纷,同时也激发了不少矛盾,解决这一医疗纠纷的关键就是合理的医疗纠纷赔偿,确保当事人得到合理赔偿。所有的赔偿必须依照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来,确保赔偿到位,这也是对患者的最好的安慰,但是具体的标准您可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说说具体的赔偿标准。 一、上海市医疗纠纷...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 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 。笔者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和发生在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都符合上述医疗纠纷的定义,两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 其理由如下: 1、从学科划分的角度看,精神...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怎么确定的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医院在治疗患者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应受的损害,医疗纠纷在进行解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标准的依据,医疗纠纷赔偿承担比例的划分是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责任划分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怎么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是什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然无法继续正常工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怎么做呢?这可能是有些人想要了解的内容。那么你知道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是什么吗?是否还需要进行一些额外的程序?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是什么?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