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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游玩受伤,景区能否以自甘风险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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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园中一些新兴的娱乐项目,参与人员不可能全面了解该项目并有着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认知,同意游玩也不意味着甘于冒险、愿意承担摔伤的后果。若仅凭参与了该项目,便单纯认为游客默认明白此中风险及后果,对游客而言过于苛刻,况且自甘风险规则排除了活动组织者的适用。

对于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须履行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危险娱乐项目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仅限于经营场所内设施符合标准,还应保障设施的安全使用与运行,对设施设置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及制定应急预案,以防止危害的发生,包括提醒、指示、提供安全护具等,在发生损害后,应及时帮助受害人脱离危险环境、采取紧急救治等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在同类型案件中,若存在受害人是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而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的情形下,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以自甘风险为由免除其责任是不被认可的,其仍应尽到约定或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只不过在责任承担上可基于过失相抵规则减轻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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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路边树木折断的树枝砸伤,谁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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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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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架不小心伤到人,怎么赔偿?
    实践中,因为是双方打架的原因,致第三人受伤遭受损失,那么,应该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即双方共同负担全部损害赔偿。   具体而言要负担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8、精神损害抚慰金。 ...


·自愿参加文体活动受到人身损害的,其他参加者是否承担责任?
    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收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1198条至1201条的规定。 首先,受害人必须意识到所参加的文体活动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必须存在的,但是否会产生损害结果是不确定的。例如,参加篮球运动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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