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专利权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未被驳回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宣传。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拒绝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决定;设计、发放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进行注册和宣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二、申请专利时是否必须请代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办理。按照《审查指南》中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在中国大陆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普通代理机构办理;其他专利申请人除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以外,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直接办理。有的人认为外国人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但是,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专利权的保护上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国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从而获得专利保护。因此,外国人符合《专利法》中规定的情形,也是可以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的。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有哪些条件?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有哪些条件?(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局限,国家出台相关的条例予以保护。本文中将对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部 2005年4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


·专利权的驳回、撤回、视为撤回可以公共使用吗?
    专利权的驳回、撤回、视为撤回后可以公共使用吗?专利的无效程序均是在专利权授予后的程序,而专利撤回、视为撤回(视为撤回一般都是实务流程上的原因所致)以及驳回均是在专利授权之前完成的行为,既然没授权,自然没有权利保护,其中的技术方案可供公共所用,不存在侵权。但是要注意后续程序:在专利申请在未公开时被撤回,此时的新颖性未被破坏,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并有被授权的机会,如果授权,他人的...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


·我国专利权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人在遇到了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也可以有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一般情况下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1、专利权人 指专利证书上载明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是自然人需...


·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由哪个部门受理?
    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由哪个部门受理?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
    劳动合同专利权属归谁?第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