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法》对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 如果需要辞退,应当给与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企业辞退10工龄的老员工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是该员工犯了重大过失,符合劳动法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单位以此作为理由将你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给你。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那么就是属于老员工,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定的理由来进行辞退,那么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按劳动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然是不可以拒不执行的。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是不可以拒不执行的,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拒不执行的情况,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裁定书的执行,如果形成拒不执行罪的话,那么将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移相关档案、社保等行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事关劳动者再就业及相关社会福利。扣押档案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一、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是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来进行诉讼,具体的诉讼的方式如下所述。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公司在招聘到员工之后,会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公司有可能因为员工失职或有过错而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为公司自身的原因需要裁减员工,这两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意见不同,需要裁决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一起去看看到底怎么裁决劳动关系。 一、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资应该按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工资单有记录。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职工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判处劳动和生活的单位职工。单位还被判处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购买和支付义务。还有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在申请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含缴费缴费年限)。如果您是由个人投保人退休,那么当您符合领取保险金的条件时,您将向社会保障局报告核实,并向劳动保障局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