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押之前,可能又想要将房屋卖出。那么一般来说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因此,若要买卖已经抵押的房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者买卖中的另一方代抵押人偿还抵押贷款,那么就可以买卖已经抵押的房屋。
二、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买卖?
(一)出卖人自行偿还抵押贷款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二)买方替抵押人提前还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采用这种方法时,需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这样就可以解除抵押手续,按照一般二手房流程进行交易了。
(三)办理转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贷款(转按揭)手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述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以免签订了合同之后才发现这种方法不可行。
实践中,若是已经被抵押的房屋,那么这种情况下允许进行买卖,只不过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进行交易的。抵押后的房屋想要进行买卖的,则要么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要么偿还抵押贷款,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允许买卖抵押的房屋。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段时间就出资买房的,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上涨,夫妻离婚的时候房产就有可能出现增值的部分。那在这种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想要解决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首先需要了解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增值部分的归属后,才可以解决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首先,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需要...


·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可以退吗
    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可以退吗 一、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能退吗? 关于商品房的退房问题,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之中: 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房产继承也不例外。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呢?在遗产继承中,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对房产的继承,因房产不能像一般的遗产那样进行分割。那么,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人继承房产有什么条件 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


·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 1,继承手续需要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办理相应的销户,也就是人们常说把户籍注销了,手续办理了之后就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之后会用到这个证明,因此必须要开具,不然无法证明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能继承其遗产; 2,继承人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因为已经取消了这个环节,所以如今公民继承房屋,其实并不是必须要...


·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该怎么解决
    离婚时的房产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而夫妻两人在婚后共同还贷,还有的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针对这些不同情况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该如何分割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都有哪些 (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也有些人不了解房产抵押公证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抵押权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抵押权人是其他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