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一、骨裂鉴定能不能算工伤进行鉴定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方可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扩展资料:工伤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中十级伤残: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cm2;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17、铬鼻病(无症状者);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劳动者在办理这类工伤鉴定保险时,应积极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伤残情况进行办理。办理时还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相关工伤申请的资料,我国的劳动机关对这类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劳动者的实际伤害。





·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在很多国家都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贫穷的非洲国家,童工更是普遍。而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否则就要对单位作出处罚。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还不清楚究竟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16岁以上又不满18岁务工者为未成年工,但劳动法对企业招用未成年工有所限制,并...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毕业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再加上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成为一大难题,那么在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来说,劳动合同时毕业生的保护伞,可以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有的毕业生错误的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看成是“铁饭碗”,其实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细究《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一、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劳...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指导思想 二、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 、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