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无按揭的意思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商品房无按揭的意思是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贷款买房,但随着时间推移已还款完毕,或已提前还款,此类房子也可叫商品房无按揭。3、商品房无按揭是指房产产权未转让,房产所有人对房产拥有独 立的支配、处置权,如果有按揭是将产权转让按揭,着按揭的过程中房产所有人只有房产使用权,在还款完毕后方拥有商品房的处置权。二、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房主如果想要卖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第二种方式,房贷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的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非常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所以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非常少见。第三种方式是借款“赎证”,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买房不易,目前大部分家庭买房都是有向银行申请按接贷款的,并且贷款的年限往往还比较长,通常都是20年左右,这主要还是因为房价太高,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在向银行申请按接贷款的时候,银行方面往往会办理商品房的抵押登记,设立抵押权。而原则上,商品房的贷款还没有还完,一般不允许出售商品房。



·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男女为结婚而买房的,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对于这样情况的房产,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那么此时该房产该如何做出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一、女方买房男方贷款装修,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1、房子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拆迁抵押房屋的纠纷要如何处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


·随着现在对于住房需求的显著增高,很多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现在对于住房需求的显著增高,很多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加快土地的开发建设,建造更多的住房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当然建设工程并不只是有关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还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其中的任何一项都是十分的重要的,关系到民生建设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果建造的工程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下面就介绍一下2017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201...


·房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火的行业,与此同时,关于房产所产生的纠纷相对于其他纠纷来说也是比较多的,对于纠纷,我们可以通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接下来我们整理了房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一、上诉状的定义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现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买房上,所以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不断升涨。但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的人群负担不起高额的房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限价房,那么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限价房的概念。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怎么选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怎么选有什么区别?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