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夫妻吵到最后选择离婚。在离婚方式上面,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而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房屋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双方办离婚手续时要对房产分割做出约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离婚后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不欠取暖费证明等。未进行房屋产权公证的,协议离婚双方都要到场会同办理,经过公证的,一方到场就可申请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
三、离婚后房屋产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2、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围绕协议离婚房屋变更吗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要进行分割。为了明确房屋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双方办好离婚财产分割,签署离婚协议书后,要尽快的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变更房屋产权。需要双方带着离婚证、房屋分割协议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


·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通常借名买房都是出现在一些限购的城市中,为了能够多购买到一套房产,有的人就与有资格买房的人协商约定,借用对方的名字来购房,这样做虽然确实可以买到房产,但也会存在相应的风险。那么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借名买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都需要您根据当地政府公布内容来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这些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孩子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配,当然了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是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孩子的。 二、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怎么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对其中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而这其中要数房产的价值最大,因此纠纷点往往也是围绕房产展开的,到底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不同,那自然具体的买房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而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要是没有小心注意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不断壮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以前,比较常见的房屋都是自建房,或者是单位修的供员工住宿的集体住房。现今社会,商品房买卖越来越常见,人民也特意买房。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有人为了结婚、有人为了投资、有人为了小孩上学。这些不同的情况,在买卖房屋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 房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