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按照3倍工资发放,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有关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来对加班工资进行认定,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加班工资的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裁决,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常见的如在上班途中,工作过程中,或者一些高危的行业,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发生职工受伤,那么这就要涉及到工伤的问题,此时无论该职工单位是否为其买了工伤保险,职工均有权去申请工伤鉴定,下面就让我们看看,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是需要承担非常重的法律后果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公司注册地址分类和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纠纷中经常会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劳动的过程中,究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在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还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


·实践中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其实在事故发生之后都是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确认构成工伤事故的,那之后才能据此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要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文件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文件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部门,公司没有交的,去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后面也会列明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在领取表格时咨询下工作人员)。这个表格一般要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需要提交几份,根据当地的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超市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一、员工在超市摔倒骨折赔偿哪些费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及第48条的规定,商场、旅店、超...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赔偿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偿的,一般为工作不满6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1.如合同到期,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2.如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话,根据劳动法是需要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