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工行为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处理;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必须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用工行为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后的十五日内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申请劳动仲裁是向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二、劳动者维权应保留哪些证据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留以下主要证据: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条、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字据等;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的邮局回执;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者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劳动合同纠纷涉及到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其中不见得所有的纠纷都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范围内。若遇到不属于劳动仲裁委管辖的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不妨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劳动仲裁并非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因而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直接提起劳动诉讼符合条件,就会得到受理。



·大学期间打零工算不算劳动关系?
    大学期间打零工算不算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员工发生工伤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工伤的严重情况不同,那么,单位对于员工进行的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赔偿,同时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认定,并且以此为依据来确定赔偿的标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


·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职工的工伤伤残标准一共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会对应不一样的伤残情形。对于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来说,是除开死亡外最严重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具体情形。 一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


·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上班过程中受伤或者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机构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职工的工伤等级,然后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这份意见书非常重要,是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那么,2017年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2023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国家对于工伤鉴定要求各鉴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则。同时,在下文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了一下2018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您在了解过后,对于工伤鉴定部门的工作也能够进行监督,同时万一遇到这种事情,自己也知道应该怎么做。 2018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发挥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社会力量调解劳动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


·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用人单位可随意对其进行调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和或者经过培训还是不能胜任,或者同工种...


·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
    初入工作这一环节时,对各种法律上的规定还并不是特别了解,导致无法合理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当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时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公司才能担起责任,那么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 不需要。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