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将自己之前的那套房屋出售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将自己之前的那套房屋出售。而此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出售二手房。但也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进行买卖交易。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不能买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一)产权不明确的房子不能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主的产权证,即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没有两证或两证不全的二手房不能购买。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办理两证的合同房进行交易的案例大量存在,但其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还是能够顺利办到两证。
(二)无共有人声明的房子不能买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二手房大多是夫妻、家庭成员或几个出资人的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而出售的二手房会惹上麻烦。
(三)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子不能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物权法、担保法都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因此,买房时应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如确实要购买抵押给银行的房屋,那么必须让卖方先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注:实践操作中,卖方往往用买方支付的首付款去还贷,然后凭银行退还的他项权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在经过上述流程后,房屋才进入正常的过户交易程序)。
(四)不符条件的经适房不能买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经适房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五)不宜出售的待拆迁房不能买
有些房屋是不宜出售的,如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由此可知,出售待拆迁房屋也是被禁止的。
(六)注意二手房交易中的户口迁移问题
不少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对于交易过程中的一些过户手续比较重视,对过户后的户口入户却比较疏忽。因此,由于原房主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而导致购房者购买房屋后迟迟落不下户口、子女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困难家庭无法享受社会福利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可以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付清全部的房款。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违约金)作出书面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买方才不至于被动。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
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法律中对不能买的二手房作出了规定。但有时候可能出现二手房所有人或中介隐瞒这一事实,从而将不能买卖的二手房出售给了不知情的购房者,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主张对方诈骗,从而认定合同无效,否则的话自身利益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


·关于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很重要,是一个家的基础,特别是现在结婚,女方一般都会要求男方有一套房子,或者婚后也必须买房。在新婚姻法出来之后,很多人都对婚后买房子的归属问题很关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子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
    当今社会,离婚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这不禁让人感到诧异,或许也太多的人会问,为什么离婚的概率会这么大,您也许会从新闻上,电视上看到不计其数的离婚的家庭,这已经变得习以为常了,一个家庭的破裂也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很多家庭最开始也是为着孩子的成长而一直忍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情到了无法回头的底部,就只有离婚,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孩子的呢?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孩...


·离婚后房子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中对房产分割是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离婚协议还是离婚判决,对房产做出处理后都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真正完成财产的转移。办理流程:一、协议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离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二、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承接房产方身份证原件,并本人到场办理;(注意这里:只需要房产归属方单方到场就行)四、承接房产方的一寸相片;五、需变更登...


·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很多有钱人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们通过买卖房子来获取中间差价,达到资金升值的目的。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各种税费后,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套房和首套房在交易费用上有所区别,那么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钱?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离婚过程中要处理好相关事宜否则会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一定的损失,通常主要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分,保证公平公正,那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房屋原属...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一、目前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现今社会,有很多人去异地工作赚钱,在异地工作,势必要租房。而租房子,就会产生租赁税。那么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 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