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将自己之前的那套房屋出售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人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将自己之前的那套房屋出售。而此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出售二手房。但也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进行买卖交易。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不能买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一)产权不明确的房子不能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主的产权证,即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没有两证或两证不全的二手房不能购买。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办理两证的合同房进行交易的案例大量存在,但其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还是能够顺利办到两证。
(二)无共有人声明的房子不能买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二手房大多是夫妻、家庭成员或几个出资人的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而出售的二手房会惹上麻烦。
(三)设定了抵押权的房子不能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物权法、担保法都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因此,买房时应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如确实要购买抵押给银行的房屋,那么必须让卖方先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注:实践操作中,卖方往往用买方支付的首付款去还贷,然后凭银行退还的他项权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在经过上述流程后,房屋才进入正常的过户交易程序)。
(四)不符条件的经适房不能买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经适房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五)不宜出售的待拆迁房不能买
有些房屋是不宜出售的,如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由此可知,出售待拆迁房屋也是被禁止的。
(六)注意二手房交易中的户口迁移问题
不少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对于交易过程中的一些过户手续比较重视,对过户后的户口入户却比较疏忽。因此,由于原房主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而导致购房者购买房屋后迟迟落不下户口、子女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困难家庭无法享受社会福利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可以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付清全部的房款。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违约金)作出书面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买方才不至于被动。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
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法律中对不能买的二手房作出了规定。但有时候可能出现二手房所有人或中介隐瞒这一事实,从而将不能买卖的二手房出售给了不知情的购房者,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主张对方诈骗,从而认定合同无效,否则的话自身利益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
    无论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其中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收房,收房就意味着交易的结束,但针对不同的房产,在收房的时候具体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收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先对照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及清点附属物品。2、查清是否有拖欠费用、水、电、物管费等及办理更名手续。3、付尾款。此外二手房物业交割也是...


·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


·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在当今时代房价高居不下,所以对于任何人来说,如果购买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将对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即使离婚以后,在离婚诉讼当中,最难处理的就是房产的问题。不过房子的产权法院终归会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将房产权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在过户的时候,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


·一房数卖惩罚性赔偿法条规定是什么
    一房数卖惩罚性赔偿法条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一房数卖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二、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绍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居间协议有哪些陷阱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


·常见的租房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租房纠纷有哪些(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