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一、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筑的附属构筑物,平时,不能公用,战时,是应急救援用,也不是公共场所。所以不能称为公共建筑。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二、人防工程如何使用管理?1、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工程隶属单位)管理所属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租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工程隶属单位的监督检查,按时缴纳税费和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等工作和使用中的经济、法律责任。2、租赁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实行合同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与工程隶属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参照国家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长期闲置且可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与工程隶属单位协商调剂使用。3、使用单位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转让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因故确需转租或者转让的,必须报经原批准使用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4、使用单位不得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使用单位因使用需要可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装修,并向工程隶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报经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综上所述,人防工程是民用建筑的附属构筑物,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所以说人防工程不属于公告建筑。同时,政府为了发挥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的作用,会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理,使其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建议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合同期满你可以不与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辞职,因为你们之间的合同到期,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在劳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也备受人们关注,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也是其中一项的重要内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有利于防范风险、预防纠纷,避免出现违法现象。接下来,我们围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工程变更及现场签...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得癌症。而此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解雇患癌职工,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到底解雇患癌职工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患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定工资待遇的,而是依据公务员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