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区分,主要在于结婚的时间点,不过此时是以夫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并不是以双方举行婚礼的时间为准,而这也是需要大部分人注意的地方。一般对于婚后财产往往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就需要分割处理。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


·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夫妻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根据时间划分,又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是最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部分。本文中将针对离婚后财产的分配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


·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条件成就时即生效。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tjlytel}}> 1、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非法套取国家资金是什么罪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据为已的,大多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虽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但子女仍是二人共同养育的,因此,夫妻双方都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应包括什么,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注意事项和协议范本。 一、协议内容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


·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包办婚姻的离婚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包办婚姻的离婚要多久? 和普通的离婚是一样的。如果是协商解决离婚的话,那么立刻就可以,如果是诉讼的话,需要通过诉讼程序。 二、包办婚姻违法吗 我国《民法典》 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民法典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