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夫妻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收集离婚证据必须依法进行。人民法院立案后,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需要收集证据时,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也可直接向当事人本人进行收集调查证据;收集证据应由二个人以上共同进行,独审独记,独来独往是违法的。证据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收集调查证据必须客观,应当实事求是,绝不能凭主观意愿去取舍。

收集离婚证据的方法,因证据的形式而有所不同。具体地说有文字记录、录音、录象、以及提取证据。

二、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离婚证据是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离婚官司输赢的关键就在于离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离婚证据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官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然而离婚证据的收集又是一个复杂又富有技巧的过程。因此在这种时候,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他们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告诉他们应当收集哪些离婚证据,怎样收集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地,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离婚的证据。

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当事人都应该积极的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这样在离婚的时候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尤其是诉讼离婚,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必然就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而实际收集证据的时候也讲究一定的方式技巧。


·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现实中,给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其实并没有一个最低的说法,而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中,父母离婚涉及到抚养费计算问题的时候,这都是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现实中有人就在咨询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农村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


·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离婚时未处理财产提供了法律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我们可以从这个两个角度来分析离婚时未处理财产纠纷。(一)关于登记离婚后提起诉讼的情形对登记离婚后未涉及的夫妻共...


·重婚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
    重婚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现实生活中,犯重婚罪应当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如何认定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可知,共同共有人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必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将该条适用到夫妻共有关系中,则意味着夫妻一方要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应经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夫妻另一方同意。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存在一个很难把握的事实认定即为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该出售行为。对此,我们认为,在具体认定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时需要注意: 第一,如何认定夫妻另一方是否作出同意的意思表...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协议离婚中必须要做出的法律文书,当然具体该如何确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但却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的话该协议就是无效的。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离婚已不再是个新鲜话题了,离婚已成为了一个司空见惯的事。不过离婚可不像结婚那么简单,即使是协议离婚,由于会牵涉到子女、财产、债务方面的问题,所以离婚协议书就成为了离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那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1、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2、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一、男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