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

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3、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4、民事起诉状(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调取证据申请书(计算抚养费的数额需要依照被告的工资标准来确定,通常原告不能取得被告的工资证明,因此需向法院申请调取)。

6、免交诉讼费申请(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条、第45条之规定追索抚养费案件可以免交诉讼费)。

7、能够证明原告及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该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男方拒绝给抚养费,可以起诉男方,在诉状上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详细资料,再写明事实和起诉理由。

相关知识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以上就是对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材料的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年轻的情侣婚前生子的例子越来越多,既然选择将孩子生下来,就要尽到养育、照顾的责任。一般来说,情侣双方对抚养费的纠纷主要还是以协商为主,因为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即使某方不愿拿抚养费或抚养孩子,法院可也以直接受理诉讼。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


·刑事拘留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批捕后由公安...


·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虽然是由当事人选择离婚的具体方式,但此时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适合该离婚方式。而针对不同的方式,法律中规定了不一样的适用情形。那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


·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要是原告不出庭则会按照撤诉处理。不过,现实中,当事人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


·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事情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办理离婚手续正式离婚,另一种则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那么,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其中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


·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
    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可能做什么都是会考虑到对方的,甚至还会以夫妻名义来为对方投保,自定对方为保险的受益人。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夫妻离婚后,此时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那可以变更受益人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