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一、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按照《民法典》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以后,应当合格地履行合同。所以《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所以《民法典》只是规定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而不是说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这是因为,现实中可能会发生各种难以预测的事情,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如果这个时候还要固执地坚持合同不能解除,不仅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率的。

但是,当事人也不能说随便解除合同。所以,《民法典》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就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也是众多合同的一种,因此,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二、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 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 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 力。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相关内容。总之,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记住,想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出现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一方当事人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

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银行,从而享受到全方位的房贷金融服务。

细节之二:选择利率

...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 ...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
    通常我们说的二手房是指那种已经实际被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这就与新房不一样了。毕竟新房一般都是那种清水房,就是还没有装修过的。而在对二手房进行交房的时候,其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


·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如今各大城市都在陆续的推出了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房屋,而要想申请获得这些房屋首先要满足当地的申请条件,但即使获得了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可以进行居住使用。那在此期间申请人去世的话,公租房是否能适用遗产继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租房是否适用遗产继承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


·还房贷的违约金怎么算?
    还房贷的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一、第一次买房贷款利息是多久?
    一、第一次买房贷款利息是多久?第一次买房贷款基准利率是4.9%,贷款买房是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