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一、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按照《民法典》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以后,应当合格地履行合同。所以《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所以《民法典》只是规定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而不是说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这是因为,现实中可能会发生各种难以预测的事情,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如果这个时候还要固执地坚持合同不能解除,不仅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率的。

但是,当事人也不能说随便解除合同。所以,《民法典》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就是: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也是众多合同的一种,因此,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二、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 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 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 力。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相关内容。总之,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记住,想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出现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一方当事人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因为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总是有一部分的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有一部分房东不尊重租客的基本权益,所以您在租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一份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上海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一、租赁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房屋所有人的一种物质上的补偿,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上是我国人性化的体现,那么到底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
    您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还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因为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判决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


·购房失败哪些情形可以要回中介费
    购房失败哪些情形可以要回中介费 1、一种情形是中介公司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致使合同解除; 2、另一种情形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购房交易失败并且买卖双方顺利解除合同,则中介公司须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用。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买卖双方可以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所支付的中介费。 二、通过中介买房注意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买卖选择中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候相关的证件就要发挥作用了,这些证件是证明房屋所有人的凭证,那么到底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缴付首付...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增值的情况。很多时候,对于婚内增值的部分,其实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计算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一点的数额。一般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都不是很简单,略微复杂。我们搜集了两种比较常用的计算方法,供您参考了解。第一种,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部分,常用计算补偿的公式: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 婚...


·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很多时候公证房子都是在尚未结婚之前进行的,毕竟结婚之后可能夫妻双方就共同还贷了,此时情况就比较复杂。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公民在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


·一般由买方付。房屋过户费是指营业税
    一般由买方付。房屋过户费是指营业税,个税,契税。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但通常现在卖房的都要求买家承担所有过户税费。过户税费具体如下: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