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结婚贷款申请资料:

1、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中国二代身份证;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与按期还贷付息的能力;

4、确有真事、明确的婚庆支出用途;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婚贷款的申请资料:

1、本人及配偶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居住说明;

2、本人及配偶的职业收入证明;

3、用途证明资料;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结婚贷款的申请资料

结婚贷款的流程:

1、提交个人结婚贷款申请

2、提交个人结婚贷款所需资料,银行进行审核。

3、若审核通过,银行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若办理抵押贷款,还应办理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

4、贷款行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发放贷款。

结婚贷款的注意事项:

第一条:看清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任何贷款产品,都会规定申请人的申贷条件,有些针对性非常强的产品,如结婚贷款等,可能会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换而言之,如果你们是婚前申贷,那自然是办不下来的,婚后就可以。看清这一点,可以免去白跑一趟之苦。

第二条:保存好购物票据

由于结婚贷款一般划归消费贷款之列,在申请的时候,贷款产品的用途上会自然写上结婚开销需要,如结婚旅游、装修新房、美容、购置钻石珠宝、婚纱摄影等,无论是进行哪一项购物消费,记得一定保管好购物发票或是收据等,用作贷款用途证明。一旦被发现贷款不是用于购物而是经营,可能会面临高额的罚息。为了不避要的麻烦和纠纷,还是细心一些更好。

综上所述,关于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是结婚的男女金钱不够需要贷款的话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申请贷款的,当然双方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才能够进行贷款,如果没有还款的能力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的贷款的。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样能够避免债务人日后转移自己的财产,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由此可见债权人在面临借...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强制执行需要多久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的时候怎样分夫妻共同债务 1、首先要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


·公司法向高管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为了完善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颁布公司法来约束保护市场主体公司的权利。近些年来,我国的公司法不断修订,目的是适应市场的发展,使法律跟上市场发展的节奏,更好的适用于公司,更好的规范公司的行为。新公司法实施后,对公司高管的影响较大,公司法给高管带来哪些风险呢?公司法向高管借款的相关规定又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一、法律条文《公司法》第...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均没有采取何种方式通知,那么,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会影响通知...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时间?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内不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如果已主张过债权,就以最后的催还日期为准,有三年的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