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三、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作为债的担保人可以贷款,也就是说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并不影响自己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过,您也要注意,在提供担保的时候,也是会承担相应法律风险的,这点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有直接写借条放款的吗?
    有,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条一般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债款以及偿还期限。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


·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一、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 (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同时要满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 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没有逾期。如果是上班族,那么在现工作的单位要满6个月。 各大银行都可以办理无抵押贷款或者担保贷款,只要...


·夫妻的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况
    夫妻的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情况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