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时怀孕抚养权协议应该怎么写,这类协议应将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详细的说明,对我国的相应子女的抚养权里进行详细的说明,保护这类子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的离婚后的事件进行划分,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什么时候需要补办离婚协议书呢?通常是夫妻将离婚协议书丢了的情况下,此时补办离婚协议书要到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进行,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怎么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一、夫妻诉讼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诉讼期间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夫妻诉讼期间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


·国家赔偿金额如果不赔会怎么处理
    有的时候我们会在生活中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比如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政府机关滥用权力,强拆的案件并不少见。对于给公民造成伤害的事件,国家机关是应该对此进行赔偿的,才能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权的尊重,如果国家赔偿金额如果不赔会怎么处理? 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


·婚后分居三年是否自动离婚?
    婚后分居三年是否自动离婚?婚后分居三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诉抚养权二审的流程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可以调解吗?
    1、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未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代理可以吗?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代理可以吗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