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办理二手房登记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何办理二手房登记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一)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二)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位址、四至、面积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核实、调查。(三)审核与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以及其他相关的事项。(四)注册登记与发证公告期满,如果不存在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的情况,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共有房屋,会发给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另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二、办理二手房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想要在法律上真正的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就必须要完成过户,而在过户中要注意以下事项:(一)应注意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二)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三)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实践中,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产权问题,产权必须明确,以免受骗、引发纠纷、给自己造成损失等。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样查明房屋产权,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双方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条件,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二手房交定金签约合同时注意要点 1、核实房本 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
    虽然有些时候对于房屋本身,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增值的情况。很多时候,对于婚内增值的部分,其实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计算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一点的数额。一般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都不是很简单,略微复杂。我们搜集了两种比较常用的计算方法,供您参考了解。第一种,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部分,常用计算补偿的公式: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 婚...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需要房屋买卖的相关交易是否合法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5天。从审核资质的那一天开始,如果您办理手续快的话,基本15天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了。买新房住宅与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买住宅网签材料购买住宅,在认购阶段时会做购房资格核验,提交的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抵押房屋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房屋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


·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因此很多人在无法承担
    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因此很多人在无法承担商品房的情况下,会选择考虑购买回迁房。但其实回迁房与商品房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因为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而言。同时在买卖回迁房的过程中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那究竟买回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回迁房能买吗?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一...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