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能买房子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未成年能买房子吗

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

二、未成年人能否自行进行房产交易?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民事活动需要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此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监护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不予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监护人没有进行追认的情况下,合同无效。未成年人买房需要经过法定监护人同意,或者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

三、未成年人如何购买房产?

无论是自行出资购买,还是父母出资购房填写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手续与一般购房过程无异,但与未成年人签署合同时,要求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其购买房产并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1.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房人名称填写为未成年人的姓名,并写明监护人的姓名(一般父母均需签名,除父母一方去世或无监护能力外)。

2.办理交易过户时,需要提交监护关系证明。一般是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监护人的身份证,如监护人为一人的,还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未成年人仅此一人的监护人资格。

3.虽然在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不仅记载房屋所有权人(即未成年人)的名字,也记载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名字,但监护人并不因此享有房屋所有权。

四、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有何优缺点?

不少父母考虑到房子始终会留给孩子,所以选择直接将购置的房子写在子女的名下,这样有一定的便利之处,但是不能忽视其中的风险。

优点:

1.可避免财产分割

子女是房子的所有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也无法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

2.可避免日后过户税费

直接将购置的房子写在子女的名下,这样可以为日后孩子继承房产省去一些手续,也能省了要缴的遗产税。

缺点:

1.不能贷款

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买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

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买房需一次性付款;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及贷款。

2.父母不得随意处置房屋

监护人可以代未成年子女购房,却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要进行出售、抵押等交易,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

3.父母无权收回房屋

房子虽然是父母出资购买,但孩子才是房产所有者,甚至在孩子成年后,对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想要以此来收回房屋的可能性十分小。

不过此时很多时候都是父母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来代替未成年人签字购买房子的,当然,此时未成年人毕竟还不具有经济能力和还贷能力,自然买房的费用也是由父母来承担,只不过房子实际会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模板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很多人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都不太了解,更不会去办理,办理可以有效避免纠纷。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模板是怎样的?怎么写?下面为您带来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模板,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租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


·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者换取新的凭证。2、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在开无房证明,需...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在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民间借贷提保人有房产,经法院判决后,贷款人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担保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但可以查封。如果担保人唯一住...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由于公共建设的需要,可能会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对于这样的房屋我们一般称之为拆迁房。此时拆迁了他人的房屋,就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那么拆迁房补偿方式有哪些呢?下文中将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在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一场博弈,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利益受损。而为了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购房者在签房屋买卖合同时,就要多加注意了。那么,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