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遇到的房产纠纷应怎么解决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遇到的房产纠纷应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三)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该如何解决遇到的房产纠纷
(一)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二)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三)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四)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五)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六)其它应提交的证据。希望对您能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事实上,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只要购房者提高警惕,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开很多购房陷阱,减少购房纠纷发生。但假如您还是步行遇到了购房纠纷,那么您可以就您的纠纷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
    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很多人买房是为了自己住着舒心,可等收到房子的时候就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为房子不是这有问题就是那儿有问题,把购房者逼的不得不以退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呢,在进行商品房退房时又能否要回购房定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二、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权人。那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能增加所有权人吗?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九...


·上海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条件有哪些
    买房子交纳房产税很多朋友都了解,但是对于个人住房退税的情况,相信不少朋友可能知之甚少了,近年地方对于退税的问题也在讨论,有的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设定退税的条件和要求,有的地方则还在研究讨论中,但是对于个人房产税退税的问题,各地都在积极商讨中。接下来,我们将对关于个人房产税可以退吗的问题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其实这就是指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哪些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二、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现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二、商品房现售应具备什么条件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一般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