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抚养规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抚养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相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抚养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抚养权是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这个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仅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对于自己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也应该尽到抚养赡养义务,对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的另一方应该支付孩子固定的抚养费。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时候,赔偿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这其中也包括国家这个主体。当国家机关以及他的工作人员应为滥用职权而对我们造成了损害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国家做出对我们相应的赔偿。在日常中,我们遇到国家赔偿的情况并不太多,但是了解国家赔偿及其相关知识确实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 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们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申请的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诉讼前和诉讼中申请是不一样的。那么,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吧。 一、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能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不可以...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算生效没有明文。只在中华人...


·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哪些情况彩礼不用返还
    在我国,婚约订立过程中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能实现缔结婚姻的目的时,双方家庭就会产生彩礼纠纷。那么此时,要是夫妻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