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是评价受害人收入减少的标准和参数,要以死亡或者伤残等级评定或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作为依据。劳动能力的丧失或者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导致的是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的减少。根据伤残等级评定1-10级确定相应的赔偿数,1-10级反映的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依次减弱,便是一种抽象损失标准。出现这种情况是要确定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造成的损失,但不是绝对地、机械地套用公式进行乘除。举例说,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评定为10级,为最轻的一个等级,这并不意味着以次为据确定赔偿义务人一律要承担受害人10%的劳动能力丧失基数,而是综合考虑受害人双方因伤残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二、抚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改进,明确规定:“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就使得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上变得操作性更强,对被扶养人的保护也更为全面。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包括了被抚养人生活费,也就是抚养费。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说明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一般来说,十级伤残不影响受害人抚养孩子的能力,赔偿费用不涉及抚养费。但是如果受害人因此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照顾孩子,则可以拿到相应的抚养费。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需要更名吗?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需要更名吗? 是否需要更名是夫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的,例如房子的产权如果发生了变化,就当然需要更名。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离婚已不再是个新鲜话题了,离婚已成为了一个司空见惯的事。不过离婚可不像结婚那么简单,即使是协议离婚,由于会牵涉到子女、财产、债务方面的问题,所以离婚协议书就成为了离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那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1、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2、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


·法律中结婚的必备条件都有哪些
    虽说结婚是自由的,但自由也是有一定限度,即法律中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那此时就无法顺利办理登记领取结婚证。而关于结婚条件分为了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那法律中结婚的必备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中结婚的必备条件都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


·离婚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什么?
    离婚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什么,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笔费用,在以前实行计划生育或者现在的农村还普遍的存在。您都知道,车辆违章缴纳罚款后,会有回单票据,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没收到怎么办,会不会出现二次征收的问题,今天我们带您学习。 一、社会抚养费含义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


·涉嫌构成重婚罪怎么判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涉嫌构成重婚罪怎么判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撤诉后对方不赔...


·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
    ,夫妻协议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并且符合要件是可以离的。但是起诉离婚需要由法院判决,那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呢?若需要对夫妻感情做出认定,那么此时又该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我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 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既然“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女儿。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已经八周岁以上,自愿跟父亲一起生活。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


·离婚官司律师费谁出呢?
     随着人们对婚姻观念的改变,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国内的离婚率与日俱增,伴随着离婚的同时,还有一些私人的或者财产上的纠纷问题会涉及到法律诉讼,涉及到请律师的问题,如果在婚姻诉讼中有一方聘请律师为自己辩诉,那么有些人就很困惑这个请律师的费用应该由谁来付呢?下面由为您解答有关离婚官司律师费谁出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离婚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在离婚诉状案中,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