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房产即已经归属于女方了。再次结婚,婚前财产除非二人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否则永远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上文所说的约定指婚前财产约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公证”,它是指男女双方协议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二、婚前财产

《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都属于各自个人所有,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常见的包括婚前存款、房产和嫁妆等。

1、婚前存款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

3、嫁妆,如果嫁妆是婚前购置的,则属于婚前财产,但若是结婚后,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嫁妆不属于婚前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您可以看到判定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时,关键因素在于财产获得的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当夫妻双方离婚里,房子所有权被划分给女方,此时女方重回单身的时候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经常需要进行贷款,按揭贷款买房,变的越来越常见和普遍,很多人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进行买房。那么,您知道按揭贷款买房手续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按揭贷款买房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签订按揭买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由于买房往往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因此很多人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按揭买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按揭买房合同,那你知道签订该类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2、按揭贷款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


·农村房屋搬迁赔偿多少钱一平米?
    农村房屋搬迁赔偿多少钱一平米? 一直以来,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就是他们的生活来源,因为在土地上可以种植农作物,房屋可以由自家人进行居住,但是拆迁的话就会面临着搬迁那么农村房屋搬迁赔偿多少钱一平米?具体的,搬迁的赔偿金额数量肯定是由当地的政府所制定的政策来进行判断的。 一、农村房屋搬迁赔偿多少钱一平米? 农村房屋搬迁赔偿,都会有当地的政策来进行发布 1、 征收耕...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则无从判断。

那么关于二手房的真实年限该怎么去核...

·成都积分入户购房入户吗?
    成都积分入户购房入户吗?成都将正式实施1 2户籍制度,本轮户籍制度改革最显著的特征是建立了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户籍迁入登记和居住证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政策体系。1、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2、符合我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租房纠纷。其实租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无外乎于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有一些问题没有在协议当中具体的交代清楚。但是,发生了纠纷毕竟还是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 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